成语: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
成语 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 的故事
【拼音】zhīxǔzhōuguānfànghuǒ,bùxǔbǎixìngdiǎndēng
【成语故事】北宋时期,州太守田登为人专制蛮横,因他名“登”,下令州内百姓不许说任何一个与“登”字同音的字,否则治罪。元宵节照惯例要放焰火点三天灯,出告示的官员只好写成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”,外地人纷纷离开这个是非之地。
【出处】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宋·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五
【释义】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【用法】作宾语、分句;指肆意妄为
【近义词】肆意妄为
【示例】可是你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。我们偶说一句妨碍的话,你就说不吉利。清·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七十七回
【成语例句】
◎在政治上农民也是毫无权利的,俗话说得好,"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","衙门座北朝南开,有理没钱别进来",都是描写当时农民的无权的。